思考題
1.計量立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為了加強計量監(jiān)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有利于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的發(fā)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2.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基本職能是什么?
答:負責研究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執(zhí)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起草技術規(guī)范,為實施計量監(jiān)督提供技術保證,并承辦有關計量監(jiān)督工作。
3.什么是國家計量基準?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國家計量基準是指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了定義、實現、保存、復現量的單位或者一個或多個量值,用作有關量的測量標準定值依據的實物量具、測量儀器、標準物質或者測量系統。它的主要作用是統一全國量值的最高依據。
4.什么是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它的建立需要履行哪些法定程序?
答: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是指經過政府計量部門考核、批準,作為統一本地區(qū)量值的依據,在社會上實施計量監(jiān)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計量標準。它的建立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是:
下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最高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須向上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技術考核;其他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屬于哪一級政府的,就由哪一級地方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經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由建立該向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審批并頒發(f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使用。
5.什么是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最高計量標準?如何實施管理?
答:部門最高計量標準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特殊需要建立的計量標準,作為統一本部門量值的依據。部門建立的最高計量標準,須經同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取得合格證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使用。
企事業(yè)單位最高計量標準是指企事業(yè)單位根據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的需要建立的計量標準,在本單位內部使用,作為統一本單位量值的依據。建立本單位使用的各項最高計量標準,須經與企事業(yè)單位的主管部門同級的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才能在本單位內開展檢定。
6.實施計量檢定應遵循哪些原則?
答:(1)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受國家計量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約束,按照經濟合格的原則、就近就地進行。
(2)從計量基準到各級計量標準直到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的要求進行。
(3)對計量器具的計量性能、檢定項目、檢定條件、檢定方法、檢定周期以及檢定數據的處理等,必須執(zhí)行計量檢定規(guī)程。
(4)檢定結果必須做出合格與否的結論,并出具證書或加蓋印記。
(5)從事計量檢定的工作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合格,并持有有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的檢定員證。
7.強制檢定的范圍是什么?實施和管理強制檢定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強制檢定的范圍是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檢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
實施和管理強制檢定的主要特點:
(1)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強制檢定工作統一實施監(jiān)督管理。
(2) 固定檢定關系,定點送檢。屬于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由當地縣(市)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安排。當地安排不了的,送上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安排。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之間可以協商跨地區(qū)委托檢定。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安排。
(3)使用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單位,應按規(guī)定登記造冊,向當地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備案,并向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
(4)承擔強制檢定的計量檢定機構,要按照計量檢定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檢定周期,安排好周期檢定計劃,實施強制檢定。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強制檢定的實施情況,應經常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未按規(guī)定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的,要追究法律責任,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罰款。
8.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如何實施計量檢定和管理?
答: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應當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有權對社會開展量值傳遞工作的其他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使用單位應建立計量器具設備臺帳,制定檢定管理辦法、規(guī)章制度和周期檢定計劃。
9.什么是仲裁檢定?如何實施?
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用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所進行的以裁決為目的的計量檢定、測試活動稱為仲裁檢定。
實施仲裁檢定程序:
(1)申請仲裁檢定應向所在地的縣(市)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遞交仲裁檢定申請書;屬有關機關或單位委托的,應出具仲裁檢定委托書。
(2)接受仲裁檢定或委托的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在接受申請后7日內發(fā)出進行仲裁檢定的通知。糾紛雙方接到通知后,應對與糾紛有關的計量器具實行保全措施,不得破壞其原始狀態(tài)。
(3)仲裁檢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有關計量檢定機構進行。進行仲裁檢定時應有糾紛雙方當事人在場,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可以缺席進行。
(4)承接仲裁檢定的計量檢定機構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完成檢定、測試任務,并對仲裁檢定結果出具仲裁檢定證書。受理仲裁檢定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仲裁檢定證書審核后,通知當事人或委托單位。當事人或雙方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不提出異議,仲裁檢定證書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5)當事人或雙方如對一次仲裁檢定不服時,在接到仲裁檢定結果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可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二次仲裁檢定。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進行的仲裁檢定為終局仲裁檢定。
(6)承辦仲裁檢定工作的工作人員,有可能影響檢定數據公正的,必須自行回避。
10.計量檢定人員的基本職責是什么?
答:計量檢定人員應為實施計量監(jiān)督,發(fā)展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以及保護人民健康和生命、財產的安全提供準確可靠的檢定數據。
11、以下計量器具新產品中,哪些必須申請計量器具新產品的型式批準( )。(多選) AD
A.制造銷售企業(yè)從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
B.用新材料替代原有產品的計量器具新產品
C.單位研制的以技術轉讓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新產品
D.對原有產品的結構做了重大改進導致計量性能提高的計量器具新產品
12、承擔型式評價的技術機構,根據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委托,在( )內與申請單位聯系,做出型式評價的具體安排。 D
A.3個工作日
B.5個工作日
C.7個工作日
D.10個工作日
13、型式評價一般應在( )完成。 D
A.15個工作日內
B.20個工作日內
C.一個月內
D.3個月內
14、承擔型式評價的技術機構在型式評價后,保留有關資料和原始記錄,保存期( )。 B
A.不少于1年
B.不少于3年
C.不少于5年
D.不少于20年
15、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必須經( )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C
A.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
B.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
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
D.縣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
16、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循( )的原則。(多選) ABD
A.科學
B.高效
C.量值準確
D.便民
17、制造計量器具許可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 )(多選) ABCD
A.項目效力
B.生產地效力
C.時間效力
D.委托加工效力
18、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只對經批準的( )等項目有效。 C
A.計量器具
B.計量器具、型號
C.計量器具名稱、型號
D.計量器具特性、型號
19、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有效期為( )。 A
A.3年
B.4年
C.5年
D.長期有效
20、甲單位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計量器具,被委托方乙單位已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雙方簽訂書面委托合同。下面敘述正確的是( )。 D
A.委托合同無效,甲單位不能生產計量器具,還應注銷乙單位的制造計量器具許可
B.委托合同有效,前提條件是雙方必須是同一地區(qū)
C.委托合同有效,應標注甲單位的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D.委托合同有效,委托加工的計量器具應標注乙單位的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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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